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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郑州食博会的通知

河南省博览事务局 www.hnexpo.org.cn    时间:2021-06-18 14:46:47   来源:郑州食博会官网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商务主管部门,各相关商协会:

      首届郑州食品博览会于去年8月3日-5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,展览面积2.6万平方米,折合国际标准展位912个,共有来自全国9个省、8个市组团参展参会,参展企业600多家,各类专业采购商超过1.8万人,现场交易额超4.7亿元,业界和社会反响积极,取得了很好效果。为进一步推动食品产业高端化、绿色化、智能化、融合化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,河南省商务厅、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、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郑州食品博览会(以下简称食博会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郑州食博会展会概况

(一)展会名称:第二届郑州食品博览会

(二)举办时间:2021年8月3日—5日

(三)举办地点:郑州国际会展中心

(四)展览规模:33000平方米

(五)主办单位:河南省商务厅、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、郑州市人民政府

(六)承办单位:河南省博览事务局、郑州市商务局、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

(七)支持单位: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、中国副食流通协会

(八)协办单位:河南省肉类协会、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、河南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、河南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股份有限公司、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

展会期间,还将举办首届中原美食节、第16届中国国际坚果大会、沿黄经济带肉类食品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、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、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推介会等专题活动。

二、郑州食博会展区划分

(一)综合展区。

1.黄河流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展区。主要展示沿黄九省特色食品、农产品等。

2.中部六省食品产业展区。主要展示中部六省特色食品、农产品等。

3.大别山革命老区食品产业展区。主要展示鄂豫皖大别山革命老区的特色食品、农产品等。

4.乡村振兴食品产业展区。特邀原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24个特困村展示脱贫成果和特色食品、农产品。

5.省区市特色食品组团展区。主要展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各地具有代表性的特色食品、农产品、餐饮食材等。

(二)专业展区。

1.大型农贸批发市场与终端零售及生鲜电商展区。大型农贸、生鲜、调味品等批发市场,连锁超市、便利店、大型商场、生鲜电商等采购销一体化企业展示。

2.休闲食品(第16届中国国际坚果大会)展区。谷物类制品(膨化,油炸,烘焙),果仁类制品,薯类制品,糖食类制品,派类制品,肉禽鱼类制品,干制水果类制品,干制蔬菜类制品,海洋鱼类制品(开袋即食)。

3.火锅食材与肉类及冷冻食品展区。火锅食材包括各种配菜、涮品、酒水、火锅调味品、火锅主食、火锅餐具及设备类,肉类包括畜肉、禽肉、水产品、海产品,各类冷冻食品等。

4.粮油及调味品展区。各种米、面、油、五谷杂粮、各种调味品、调味包、料理包等。

5.酒类与高端饮品及乳制品展区。白酒、葡萄酒、啤酒、果酒及黄酒、保健酒,果汁、蔬菜汁饮料、功能性饮品、碳酸饮料、茶叶及茶饮品、矿泉水、咖啡、蜂蜜,乳制品及含乳制品。

6.冷链食品物流展区。冷藏车、保温车、车用冷藏设备、冷藏食品运输箱、保温箱、包装盒、冷库设备,冷链物流服务等。

7.食品加工机械与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及设备展区。各种食品生产、加工、包装设备、安全检测及其他生产配套设备。

三、郑州食博会展位配置及价格

(一)标准展位。

规格:9平方米(3×3)。

配置:围板、地毯、洽谈桌一张、折叠椅两把、公司中英文楣板、220V电源插座一个、射灯两盏。

价格:展位7800元/个。

(二)室内光地。

规格:36平方米起租。

配置:室内光地,参展企业需自行承担展台搭建、装饰、场馆管理等相关费用。特装展位必须由已获得大会认证资质的专业搭建商完成。

价格:800元/平方米。

四、郑州食博会参展报名流程

(一)企业填写报名申请表(见附件)并加盖公章,将报名申请表原件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邮寄或发送邮件至省博览局。

(二)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,省博览局将依据企业报名顺序确认展位位置。

(三)参展单位缴费完成后,组委会下发展位确认书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积极动员本地“名、特、优、新”食品和农产品企业自愿参展参会。同时,根据参展企业需求认真做好辖区内专业观众与采购商的组织工作,重点邀请零售商贸企业、实体商超、电商物流企业、大型农贸批发市场、高端直播平台等参会。

(二)各地、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本届食博会期间策划、举办相关配套活动,具体活动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提交省博览局审核,以便统筹安排,确保食博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
(三)各地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报省博览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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